本校工讀生申請條件: 凡就讀本校高中部,且具有學籍之在學學生,同時符合以下條件,方能提出申請。
一、本人志願在校工讀,同時已獲家長同意者。
二、持有經濟弱勢證明者:
(一)持有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低收、中低收證明者為第一優先。
(二)持有村里長或導師證明清寒者為第二優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