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義市私立輔仁高級中學搭乘校車乘車公約

嘉義市私立輔仁高級中學搭乘校車乘車公約
114.08.05校長審核同意
一、 等候校車時(應提前5分鐘到站,因個人因素遲到未搭到校車同學應自行負責),排隊守秩序:等校車停妥後依順序上車(上車時請提前出示乘車證給車隊長查驗/乘車證嚴禁轉借他人),嚴禁爭先恐後。
二、 校車上不可大聲喧嘩嬉鬧,避免走動及其他不當舉動,以免影響他人安寧及駕駛行車安全。
三、 校車上不得占用空座位,站立的同學應抓牢扶手,嚴禁倚靠車門站立或坐於車門踏板上,以免妨礙司機駕駛/或發生意外事件。
四、 先上車同學應盡量向車後空間移動,以免造成車門附近擁擠。
五、 校車行駛中或停車時,嚴禁將頭、手伸出車外/請勿隨意丟棄垃圾、瓶罐,並注意隨身個人物品,保持校車內環境整潔。
六、 下車時請提早下車準備動作,並告知司機先生。下車後嚴禁從車頭前方通過,同時應注意左右來車。
七、 違反上述乘車公約或校規,若屢勸不改者,依情節輕重予以記警告以上處分。
八、 學生未購買車票而搭乘校車遭查獲者,除補購車票外,屢勸不改者將記警告1次處分。
九、 其他違規事項情節嚴重,不聽車隊長或司機督導者依校規加重處分,並收回車票及退還餘款,取消搭乘校車權利。
十、 本公約經過校長審核同意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